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管医院, 省采购和出让中心:
现阶段,正值流感高发季节,为切实保障流感防治药品的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流感防治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流感防治药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8年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8〕1号),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流感防治药品的采购工作。省采购和出让中心要为医疗机构采购流感防治药品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强监测、及时报告药品供应保障中出现的问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流感防治药品采购过程中遇到问题以及出现的药品短缺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的州市卫生计生委报告,各州、市要及时汇总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要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流感防治药品的供应保障情况,及时协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加强与药品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最大程度地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联系人及电话:谢锐、杨婷,0871-67172772
邮 箱:ynswstyzc@163.com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