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马建中赴云南专题调研少数民族医药工作。马建中强调,要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把少数民族医药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医药作用,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马建中深入迪庆藏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调研。在迪庆小中甸卫生院、建塘镇卫生院,楚雄南华县沙桥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马建中详细了解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和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情况;在云南省彝医医院、迪庆州藏医院,马建中入病房、看制剂、查处方,了解藏医药、彝医药的历史和发展情况,调研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
马建中听取了云南省和楚雄州发展少数民族医药的工作汇报,并与来自少数民族医疗、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代表座谈。马建中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发展,把少数民族医药摆在重要的位置,发展政策逐步完善,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传承创新不断加强,中医药产业发展迅猛,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发展道路。
马建中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对发展中医药作出一系列谋划部署。云南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中医药、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一要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制修订地方性法规,为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要继续完善少数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复制南华县创造的好经验,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法,积极探索适合地方实际的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之路。四要做好民族医药传承创新,用科学的方法论,坚持少数民族医药原创思维,做好整理、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五要发展中医药产业,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与旅游、养老等融合发展,丰富少数民族医药健康产品供给。六要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服务价格体系以及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在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增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等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